释义 |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 向原单位申请停保;2. 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材料;3. 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4. 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传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5. 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需要注意的的是,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否则,欠费的时间段将不计入缴费年限,也无法在转入地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