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30天必须出院吗 |
释义 | 是的。如果有医保或新农合则的确是这样,如果不及时出院报销就会受到影响。 其一,部分医院用15 天这个槛来限制某些确实不需要长期住院的“赖床”病人。部分医院在“一床难求”的同时,也存在个别患者病情已经稳定,应出院到康复机构继续治疗,却长期在院滞留的情况。对此医院不得不在内部实施了15 天规定,用医保或上级管理部门“说事”,更有效且更具可操作性。 其二, 限制病人住院天数也是医院用来控制医保费用、减少医保超额的一个举措。因为对超额部分,医院要分担很大部分,这也是医院说不出的苦衷。 其三, 目前医院之间竞争激烈,床位周转率等指标在各级评审中均占有相当比重,15 天出院这一设定可确保床位周转率缩短,使医院管理显得更现代化、更有效率。其实这个事情,网上已经早就炒得沸沸扬扬,很多地区都出现这样的事情。 其四, 逐利。业内人士表示,住院病人的医疗支出通常集中在入院前期,后阶段以观察并发症为主,床位收入明显下降。一些医院在趋利动机驱使下,对应该继续留院治疗的病人以“15 天出院” 铁规为借口强制出院,只是为了让床位留给含金量更高的新病人而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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