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不可以复议的,只能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为:1、当事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4、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流程要怎么走 交通事故责任书下达以后,交警会进行处理和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或者对交警队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在当事人双方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自行协商、二是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流程: 1、提出申请: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5)提出复议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②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2、受理申请: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3、审查情况: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4、作出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2)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能复议,只能申请复核。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提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提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具有可诉性。又根据《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诉。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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