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移流程: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自己的书面申请。 2、然后要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 3、若是符合迁移条件,就可以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4、凭借自己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5、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即可。 户口迁移证如何办理的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经过以下几步:第一步:申请;第二步:迁入地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非婚生子女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迁移的方式: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且前述程序,一般需要其父母予以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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