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共有产权房是轮候的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第十一条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其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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