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的设立必须要进行登记,需要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1)公司章程; (2)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