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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落户证明在哪里开
释义
    一、落户证明在哪里开
    准入(迁)证明:应该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具体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劳动合同、居住证等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户口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
    2,去目前的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异地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异地居住证明在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开。《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三、婚育证明在哪里开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机构去办理。
    1、所需材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节育证明。
    2、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3、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4、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5、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6、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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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