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罪量刑标准
释义
    一、非法经营罪野生动物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辩护从轻处罚,可为被告人辩护为缓刑(即不用坐牢)。
    买卖、运输二级保护动物,负什么样的责任,主要是看价值。10万以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20万(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是不同的。
    附相关法律条文: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的。
    三、贩卖野生动物的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7: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