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的查阅权的规定是,股东可以查阅: 1、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公司的会计账簿。 3、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一、公司法股东享有的权利 股东作为一家公司成立与生产经营的投资人,其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约定的权利或与其出资比例相应的权利,一般来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 二、公司法股东知情权诉讼可以起诉谁呢 股东知情权诉讼起诉公司。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提出查阅请求,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公司实现股东的查阅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股东知情权主体 股东知情权的主体是股东,包括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股东和未经登记备案,但在股东名册上有记载的股东。另外如果实际出资人想取代代持人行使知情权的,必须先成为显名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