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其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1、已婚人士需要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鉴定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不仅适用于已婚人士,也适用于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的未婚单身人士。3、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适用于有房子的人。没有房子但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分居和退休的证明。适用于离境或退休的人士。 5、相关低保证明,该条是针对生活经济上出现问题的那些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重要的是带上一系列身份证,证明你身份的户口本等等文件。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需要从CPF中心提取此信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选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