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准逮捕后多久开始审判? |
释义 | 律师解析: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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