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押合同应写明质物的名字、数量、质量、状况,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质物移交的时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等。 法律分析 质押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质物移交的时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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