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职务侵占罪判缓刑? |
释义 | 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而定,可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可以申请缓刑,但需满足条件:犯罪分子未累犯且判刑三年以下,且不再危害社会。法院会考虑犯罪事实认定、自首、认罪态度和财产返还等因素。适用缓刑有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潜在犯罪者的威慑力。但适用缓刑并非绝对,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是否可以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可以判缓刑吗 法院在审理职务侵占罪时除考虑自首、认罪态度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外,还主要考虑侵占财产的返还,能否取得受害单位的谅解。该类案件事实认定清楚的,对被告人申请缓刑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虽然有很多罪犯在最后判刑处罚的时候都是有适用缓刑的,但这并不绝对,因为对适用缓刑的条件法律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如果并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最终也就没有可能适用缓刑。所以职务侵占罪可以判缓刑吗?就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缓刑条件。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可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除考虑被告人的自首、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外,还会重视侵占财产的返还和受害单位的谅解。申请缓刑的情况较为常见,但缓刑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且不再危害社会。适用缓刑对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作用。最终是否适用缓刑,需根据法律规定的严格条件来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