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理由拒赔,需要考虑以下两点: 一、合同条款是否明确排除红斑狼疮的保险责任; 二、红斑狼疮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并且符合理赔条件。 如果合同条款没有明确排除红斑狼疮的保险责任,且红斑狼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并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明确约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应当依法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 3、《红斑狼疮医疗保险条例》第五条:红斑狼疮医疗保险的基本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红斑狼疮发生门诊、住院医疗或药品费用支出的,按照实际费用在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