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对公欠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公对公欠款起诉需要的材料: 1、债务人法律资料包括:债务人工商登记资料、业务联系产生的法律文件、债务人财产线索等; 2、有多次交易,以前交易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交易惯例的存在; 3、鉴于债务人的财产可能需要保全或强制执行,公司可以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如对方的银行账户或财产、车辆等信息,以便法院查封、扣押和冻结其财产; 4、公司履行合同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送货单、函件、发票、支票、邮寄凭证等。为不影响证据材料的证明力,公司应掌握证据材料原件,确保证据材料中对方签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是否有债务单位签字确认的对账单。对账单是交易双方确认账户的法律文件,构成债务单位对债务的法律自我承认。由于对账单具有债权文件的法律效力,公司可以仅凭对账单起诉; 6、向债务人单位追偿付款的相关材料,如催款函、联系函、电话录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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