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签字吗 |
释义 |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可知,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无需取得继承人的同意及签字。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通过遗嘱在生前安排死后的遗产分配,不需要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达成一致。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订立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属于单方即可完成的行为。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效遗嘱不仅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要合法,比如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等。 一、老人私自立遗嘱好吗?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老人完全自愿,没有被胁迫,是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时神志清晰,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 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二)遗嘱是死因行为。即该行为须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依法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 (三)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并且必须符合法律对其所选择形式的特别规定,否则无效。 (四)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 (五)遗嘱行为不可由他人代理,只能由本人表达,他人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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