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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权人要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权?
释义
    需要区分应收账款清偿期与质权期限是否同时到期。一、应收账款的清偿期和质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起同时到期此时当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1、在质权实现条件成立时,质权人可以通过与出质人协商,达成债权让与的合意,通知次债务人,由质权人在质权担保的范围内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清偿。2、当质权实现条件成立时,而质权人与出质人无法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时,质权人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来实现质权。二、应收债款的清偿期限先于质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限到期质权人可以和出质人协商以出质人所收取的款项提前清偿,若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质权人可以请求将出质人所收的款项提存。三、应收账款的清偿期限晚于质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清偿期限1、若次债务人选择提前履行其与出质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则质权人可以按前述(二)中所列方式实现质权。2、若次债务人未提前履行其与出质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质权人亦无权要求次债务人提前履行,此时应收账款质权仍然存在。在此情形下质权人需在应收账款质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三年内行使质权。若两年内无法行使,则质权人丧失质权。风险提示:代位权的行使前提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因此质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必须举证证明出质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这一法定事实。
    企业应收账款质权效力如何?
    1、应收账款质押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他人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这种担保应属于权利质中的普通债权质。2、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3、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债务清偿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应收账款特征:应收账款为一般债权、金钱债权,系由合同产生。1、应收账款是因合同而生的债权债务关系:A、应收账款不以质权设定时已存在为限;B、应收账款应是基础交易关系(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设施而取得的)已经确定的账款;C、应收账款排除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责任等法定之债。2、应收账款是非被证券化的金钱给付之债:应收账款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质权如何实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风险提示: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股权质权如何实现?
    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2)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3)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4)对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5)、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风险提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区别1、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发生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该欲转让出资的权利。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质权人就质物的价值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质权人对出质的出资于处分时无优先购买权。2、股东在出质时未行使购买权,并不剥夺股东在质权实现时再行使购买权。因为股权出质,仅是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转让。所以,对以出资为质标的的,股权质权于实现时,其他股东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
    应收账款转让的本质是债权转让。企业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式:(一)应收账款抵借。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二)应收账款让售。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款后的余额确定。风险提示:应收账款是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劳务而应向顾客收取的款项,作为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账款管理直接影响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为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控制,防患于未然。
    破产清算时应收账款怎么办?
    1、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应按照破产财产处理。2、破产清算未完结时,企业还是存在的,对其经营行为负责。3、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4、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风险提示:行使破产财产管理处分权的主体既不是破产人,也不是破产债权人,而是清算组;清算组独立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人,只对法院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由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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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