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空抛物罪溯及既往就是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的时间和行为是否适用。溯及既往,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的时间和行为仍然适用。 相关规定: 《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这是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我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之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是,旧法规定为犯罪而新法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刑法》第12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行政处罚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基本含义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处理各种新旧法律适用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简单理解就是“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来源于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一,是指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其公布、实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但是,禁止溯及既往是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是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