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宫颈癌被认定为免责,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应该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内容。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购买了涵盖宫颈癌的保险,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险单或证明文件。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告知免责条款。 2.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在投保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免除保险责任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免责条款。 3.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被保险人在未购买保险或者未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向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支付凭证或者保险理赔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