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庭审中,律师突发健康问题会对辩护工作造成影响,但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律师在庭审中如遇健康问题,可申请延期、中断庭审,或由其他律师代理或替换。同时,律师在庭审中应注意保护自身身体健康,避免突发情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遇有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并向主管机关申请延期或者中止诉讼活动。主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机关和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遇有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庭审的,可以提出延期或者中止庭审的申请。法庭认为必须中止庭审的,应当中止;法庭认为可以延期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延期。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辩护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到法庭的,可以由被告人指定另一位辩护人代理;或者由法庭指定辩护人代理。辩护人被撤回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进行辩护的,应当及时申请替换或者补充辩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