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的法律性质 |
释义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可以被视为一种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裁决仍然不能解决问题,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征收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解决。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可以被视为一种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裁决仍然不能解决问题,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征收补偿纠纷怎么办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 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设立的纠纷解决制度。协调裁决的范围是,对被征地农民与实施征地的市、县政府在补偿安置方面的争议。协调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兼顾合理性审查。在程序设定上,当事人应当先向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三、征地补偿款的纠纷怎样解决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结语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可以被视为一种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裁决仍然不能解决问题,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征收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对于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可以采取协调裁决制度来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征地补偿协调裁决来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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