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只要不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撤回邀请,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