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阜阳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一、阜阳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1、在阜阳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标准具体要分情况讨论: (1)首先,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其收入的20%-30%。如果是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有虚报、瞒报的情况,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来确定数目); (2)其次,对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最后,在具体实践中,确定孩子抚养费要综合从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几方面综合给予考虑,同时,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应以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基准,可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可增加或减少的情况有哪些 1.在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是其一项重要的权利。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法定情形: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要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免除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根据实践经验,具有包括下列情形: (1)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有抚养能力,能够负担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待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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