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
释义 |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两人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享有、债务分担、探视问题等方面均已达成一致意见,则协议离婚好,程序简单,男女双方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夫妻双方对上述事项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同时,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的;或者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或者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的,均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予以解决。如果男女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则需要男女双方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必须男女双方同时到场。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原则上法院需要原被告双方一并到场表示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愿。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可以结合案件情况缺席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如果原告确有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以结合原告出具的书面意见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双方到场。 一、怀孕六个月可以离婚吗 妻子怀孕6个月可以离婚。怀孕6个月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一般在女方怀孕六个月的时候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也是可以离婚的。 一、离婚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是指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四)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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