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的用工合同还可以辞职嘛? |
释义 | 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在中途离职的。员工辞职是正常行为,只要按照法律规章提前通知单位辞职,那么就没有任何影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章,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离职,根据《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第九条规章,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主动辞职,没有其它经济补偿的。除非在公司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并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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