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如何处理:聚焦交通事故 |
释义 | 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及车险理赔所需证据材料: 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车险理赔时需收集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保单、驾驶证、行驶证等证据材料。此外,还需事故认定书、损失清单、赔款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若涉及人身伤亡,还需提供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伤残鉴定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1、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起民事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二、发生交通事故车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实际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 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以下: (1)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 (2)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 (3)转院、出院证明; (4)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5)伤者伤残鉴定书; (6)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 (7)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 (8)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 (9)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结语 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包括:申请调解、公安机关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车险理赔时需收集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等证据材料,以及事故认定书、损失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若涉及第三者伤亡,还需提供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伤残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执法监督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认定与复核第二节复核第七十三条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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