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的担保形式是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
释义 | 债务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合同应遵循各种法规;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无效后,责任应由相关方根据过错承担。债的担保形式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时,应根据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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