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欠债会连累父母名下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因为在欠债的时候签的是自己名字,所以欠款费用应该由自己来承担,跟父母没有太大关系。订立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所以除父母依法继承儿子的财产以外,父母对儿子的债务不担责。对于儿子欠债是否需要父母偿还的问题,还得看儿子具体有多大年龄。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偿还。此外,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给债权人。不过按照法律法规来看是谁借债的就应该由谁来承担,所以债主不可以去骚扰当事人的父母,如果因为这件事导致年老的父母生命出现威胁,债主就应该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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