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法允许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主要有:(1)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公会和劳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2)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3)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