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供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供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各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金缴存的基本面基数: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工资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工资和计件工资。 法律依据:《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至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