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电线、管道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房合同里必须标明哪些东西 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二、租房家用热水器坏了该谁负责 租房热水器自然损坏的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另有约定或承租人有过错的由承租人负责。首先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承租人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