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监护权还有监护义务吗 |
释义 | 没有监护权还有监护义务。父母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因为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以子女出生这一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一直延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子女、配偶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父母、子女、配偶之间还有着较其他监护、被监护主体更为亲密的人身关系,不会因此消灭。 一、监护人和户口有什么关系? 监护人和户口一般是有关系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一般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作为监护人,和户口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是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不一定具有户口上的亲属关系,满足一定条件也是被允许担任监护人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母离婚后孩子可否有监护权 父母离婚后不会丧失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父母离婚后也仍是孩子的父母,其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因此即使离婚了,父母也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仍然都对孩子享有监护权,即使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享有监护权。 三、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能否转移给其他人 父母有监护能力,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能将监护权转移给别人。 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父母实施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法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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