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般来说是机动车,首先要确定狗是否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包括国家养狗许可及卫生部门的无狂犬病证明等材料,以及能够证明狗价值的发票,如果当狗没有合法证明的时候则为非法饲养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无法认定,自然也就无法划分此次事故的责任。 如果能够提供这些证明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但如果遛狗时并没有为宠物狗系上狗链,主人没有承担好对狗的看护责任,这样引发的事故应该由狗主人负责。如果宠物狗在有栓系狗链时,则要考虑到机动车是否有违章行为,再根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程度来划分事故责任的方向和大小。 其次,要观察事故的发生地点,发生地点不同,认定责任不同。如果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不管有没有狗狗的合法证明,均为狗主人的过错,狗主人还应负责车辆的清洗和修复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国道、省道,则按照第一条的方法来进行处理。 其次,要观察事故的发生地点,发生地点不同,认定责任不同。如果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不管有没有狗狗的合法证明,均为狗主人的过错,狗主人还应负责车辆的清洗和修复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国道、省道,则按照第一条的方法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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