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抚养而拒不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而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抚养的义务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