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女方退彩礼女方需要做什么? |
释义 | 男方有证据证明未完成婚姻等情况,女方应退还彩礼。提供已给付彩礼证据,证明未共同生活或无意开始婚姻,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如果男方有一定证据证明未完成婚姻等情况,女方就应该退还彩礼。具体来说,就是查明双方当事人在起诉阶段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此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而且彩礼是婚前给付后来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才应该满足诉讼请求。起诉方需要提供已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卡的账户明细,并且要证明双方彩礼交付前后未共同生活的证据,或者对方从未想过开始婚姻的证据,如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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