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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大安全事故怎么追究责任
释义
    

法律主观:
    


    企业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事故责任划分处罚制度: (一)公司的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制度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由于公司主管安全的责任人管理失职的,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开除或降职处分。 (三)公司员工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将按照公司有关安全制度规定,根据造成受伤害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依据《 刑法 》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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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