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
释义 | 银行编制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银行正式员工(也称银行编内员工),二是劳务派遣协议工。银行的正式工,就是与银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享受着合同规定的正常工资、各种福利补贴以及绩效奖金,还有很多的晋升机会。 银行的派遣工,即派遣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临时工。派遣公司派遣你到银行工作,银行把工资奖金划给公司再给你。通俗点讲,就是你在银行里上班,但不是银行的职工,只是派遣公司派遣到银行做辅助性的工作,且还没有任何进入到管理层的机会。 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家机构,是事业编制单位。其它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都属于金融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单位编制。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股份制银行,属于股份制金融企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前属于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后属于国资委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银行职员是在银行里直接跟顾客接触的员工,其工作职责是: 1.领发、登记和保管银行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 2.处理与管辖行会计部门的内部往来业务; 3.监督柜员办理储蓄挂失、查询、托收、冻结与没收; 4.监督柜员轧帐; 5.银行科技风险识别与控制; 6.编制营业日、月、季、年度报表; 7.负责各柜员现金的内部调剂和储蓄所现金的领用、上缴并做好登记。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十七条 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以及职位设置变更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五)不履行行员义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行规行纪,经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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