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二审是否开庭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进入二审程序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但同时,相关法律对几类案件做出了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规定,分别是: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所以,对于二审刑事案件,是否开庭审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