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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办理流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 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2.受理和审核:登记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登记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3.办结:登记员打印离婚证,当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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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