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离婚怎么算的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 一、养老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养老金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什么样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1、概念: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具体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实际取得或可预期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夫妻亦可以约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收益;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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