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内容详见《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法律依据: 《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机关党委,省属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研究制定《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规程》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重要措施,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全省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规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 要分级分类抓好《规程》的培训,2015年12月31日前覆盖到所有基层党支部,各级组织部门、部务会成员要带头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要精通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培养一批熟知政策、熟悉流程、精通发展党员业务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情况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我部组织一处。 我部将在2016年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贯彻执行《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