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殖野猪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驯养繁殖受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获批《野生动物许可证》,并到政府畜牧搜索兽医主管部门(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您就可以从事野生动物养殖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未获得当地林业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市民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私自买卖、饲养野生保护动物,既滋长了违法倒卖市场的产生,也让这些动物失去了正常的生长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一)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二)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三)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四〕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五)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六)为调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七)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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