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在住宅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中使用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专项维修资金就是指行政机关或上级部门拔,某单位用以进行重点检修,并必须独立报销结算资金,换句话说,重点资金有三个特点: 1、是来自财政局或上级部门; 2、是用以特殊事宜; 3、是必须独立核算。 综上所述,房子专项维修资金在房产买卖环节中确实是随购房款一起交给供应商手里的,可是这一大笔钱不是供应商销售业务所得的,反而是业主把钱。供应商将此笔资金集中化后交给房地产主管机构存放,待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允许,主管机构将此笔资金交给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员工依据程序流程应用。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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