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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人打伤,如何进行伤情鉴定?
释义
    人身伤害案件需由公安机关开具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具体情形包括:受伤程度较重、被侵害人要求鉴定、伤害程度有争议。如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证明或鉴定,公安机关可记录并作出处理决定。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鉴定,视为拒绝鉴定。
    法律分析
    人身伤害的鉴定不能私自做,需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
    那么,人身伤害案件具有哪些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以上就是关于被人打伤,要做伤情鉴定,是自己去做还是派出所警察带领去做,去哪里做伤情鉴定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拓展延伸
    如何进行伤情鉴定和保留证据?
    在进行伤情鉴定和保留证据时,有几个关键步骤需要遵循。首先,及时寻求医疗帮助,确保伤情得到适当的记录和治疗。同时,尽快联系警方并报案,以确保事件有法律依据。在接受医疗治疗期间,要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鉴定伤情的严重程度和与被人打伤事件的关联。此外,建议与律师咨询,以获取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合作,配合相关调查和程序,以确保正义得到伸张。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因此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行动。
    结语
    人身伤害案件的伤情鉴定应由办案单位开具的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公安机关应对受伤程度较重、被侵害人要求鉴定以及伤害程度有争议的案件进行伤情鉴定。若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鉴定,公安机关将记录并根据已认定事实作出处理决定。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鉴定,将视为拒绝鉴定。在保留证据时,及时寻求医疗帮助、报案、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配合调查和程序,维护正义。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行动,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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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