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男方若要获得应得补偿,需要提供共同购买房产的相应证据,否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若男方明确表示这个房子赠与给女方,则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