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罚规定
释义
    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均属于该罪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处罚将酌情考虑。
    法律分析
    泄露国家秘密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拓展延伸
    国家秘密保护法的法律制定与执行
    国家秘密保护法的法律制定与执行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措施。该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明确国家秘密的范围、分类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在法律制定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同时考虑了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的执行则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协作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以确保国家秘密的保护工作得以有效实施。执行过程中,会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对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此外,还会加强对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国家秘密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通过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国家秘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结语
    国家秘密泄露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秘密保护法的制定与执行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通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确保国家秘密的范围、分类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监督,严厉打击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国家秘密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为国家安全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7: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