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调人员的工资是原单位负责发放的。 “在借调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会签署协议,约定借调职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那么职工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工资,同时,由于劳动者为借调单位也提供了劳动,所以其也可以向借调单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借调的工资发放规定如下: 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 2、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3、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