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因此,车辆没有买交强险上路会被处罚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一、车主投保时该如何选择不同公司的强制险产品 按照《条例》,只有被保监会批准的中资公司有资格开展强制险业务的资格。车主选择这些公司的强制险产品,公司不能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车主最关心的恐怕还是价格。从《条例》分析,保险费率由纯损失率和附加费率构成,强制险的纯损失率是相同的,但各地区、各公司的车险损失率不同,各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也不同,因此附加费率有所不同。 专家建议,投保强制险别只盯着费率,其实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更为重要。条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要在收到被保险人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所需提供的证明和资料;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保险公司要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必须到位。如超过了10日期限,对保险公司的罚款额度最高将达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