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手续流程为:1、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双方当事人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3、离婚冷静期满后,仍想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继续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审核双方提交的相关离婚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