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发回重审案件多久开庭 |
释义 | 民事发回重审的案件,无论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时都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一般发回重审的诉讼期是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法院重审的流程按一审的程序进行审理: 1、法院受理重审案件,但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要另外重新组织合议庭。 2、法院对重审的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决的,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3、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4、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会有法庭调查、提交证据、双方进行辩论、向案件当事人发问等的程序。 一、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二、民事诉讼二审流程是怎样的?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一审判决没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只要做出就生效。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二审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只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便为最终判决,不能再提出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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